合肥男子创作公司推广抖音号吸引80万“粉丝”
合肥男子魏某强用手机号注册了一个抖音账号,并与安徽某网络科技公司合作运营,双方按比例分享广告佣金等收入。 抖音账号目前拥有大量粉丝,关注度高。后来,双方都解除了合同,但都认为抖音账号是自己所有的。 9月21日,记者从合肥高新区法院获悉,法院成功调解了这起新型抖音账号权属纠纷。
个人创意公司推广抖音数吸引80万“粉丝”
2019年5月20日,安徽某网络科技公司与魏某强签署《自媒体合同协议》合肥男子创作公司推广抖音号吸引80万“粉丝”,双方共同运营名为“小强爸爸”的抖音账号。根据协议,魏某强委托安徽某网络科技公司打包推广,该网络公司利用其掌握的资源增加抖音账号的曝光和传播。
合作期间,魏某强每月至少更新10个优质原创视频,抖音账号的广告投放、品牌推广、业务合作等收入,公司与个人会以7:3的比例分成。目前抖音账号有80万粉丝,魏某强主要通过这个账号销售奶粉、纸尿裤等产品。
合同协议签订后不久抖音号批发购买平台,双方签订了《保密、竞争限制及IP所有权协议》,规定双方为劳动关系抖音号谁出售,合作期间经营的所有IP账户均为公司拥有。个人不得擅自允许、变更、处罚。
之后,由于内部管理混乱抖音等级号买卖网站,公司经营出现问题,与魏某强解除协议,魏某强独自经营抖音账号“小强爸爸”。
说话
补偿公司15万元后,账户归个人所有
公司以账户属于自己为由提起诉讼抖音号谁出售,要求魏某强赔偿违约金及所得款项。
由于双方签订了两份性质不同的协议,抖音账号归属争议较大,为妥善有效解决双方诉求,承办法官检索相关案件,仔细查看了北京字节跳动科技公司关于抖音账号注册的相关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用户仅拥有抖音账号的使用权,未经抖音平台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考虑到本案的抖音账号是魏某强利用其个人信息注册的合肥男子创作公司推广抖音号吸引80万“粉丝”,但科技公司为该账号的运营支付了相关费用,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经过多次协商,案件以调解方式解决。魏某强赔偿科技公司损失15万元后,继续使用抖音账号。
安徽商报记者张健